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》湘学助[2025] 5号文件规定:“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若出现因休学、退学等异动情况转评其他学生的(转评的学生报省中心备案),按审核通过后的转评对象和对应的等次发放。”
本学期,我们受助学生电气工程2023级学生王佳毅(学号:202313010334),2024-2025秋季获国家三等助学金,2024-2025春季(2025年3月)休学,故需要转评。
经个人申请和班级评定小组推荐,班级公示无异议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确定转评对象为张桄熊同学(学号: 202313010302),该生2024-2025春季学期拟获国家三等助学金。
公示日期:2025年4月10日-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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